各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(考試中心、考試院),各有關高等學校:
應有關高校要求,現對《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》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(見附件),請及時轉發各中學并告知學生。
附件:《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》更正表(三)
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
2021年6月28日
原文件來源:http://eea.gd.gov.cn/ptgk/content/post_3331565.html